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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16]79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不动产登记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今年10月国土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还未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开展重点督查。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确保在9月30日前颁发我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并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嵊州市不动产登记实施计划》,相关责任科室要认真准备、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抓好落实。
附:《嵊州市不动产登记实施计划》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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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印发 |
嵊州市不动产登记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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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计划 |
责任人 |
主要参与人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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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息平台建设 |
1、7月20日前完成项目招标 2、7月30日前落实场地,实施小组进场 3、8月10日前完成平台搭建 4、8月20日前完成标准数据转换 5、8月30日前完成主要住宅小区房地数据关联 6、9月10日前完成90%以上已发证房地数据关联。 |
华鹍 |
卢蒙学、盛高斌 张焱青、林建春 |
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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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度规范制定 |
1、7月15日前拟订不动产登记工作制度 2、7月20日前拟订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 3、7月30日前拟订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
华鹍 |
高良裕 |
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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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窗口队伍建设 |
1、7月30日前根据新工作流程完成岗位设置 2、8月10日前完成中心内设科室设置 3、8月15日前确定中心内设科室负责人 4、8月30日前在局一楼设置解查封登记、公开查询窗口。 |
高良裕 |
卢蒙学、盛高斌 沈婷 |
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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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档案移交 |
1、7月20日前拟订档案移交实施方案 2、7月30日前完成原房产登记纸质档案移交工作。 |
卢蒙学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engzhoushi/20210603/22689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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