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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委〔2016〕10号
金委〔2016〕10 号
关于印发金庭镇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办、行政村、基层站所:
为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廉洁履职,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中共嵊州市纪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的通知》(嵊市纪[2016]9号)的文件精神和上级纪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金庭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巡查对象
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的重点是信访反映比较集中、“四风”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
二、巡查时间
从2016年开始,镇党委每年安排三分之一的行政村开展巡查,以达到“三年一轮巡”的目标,期中2016年4月前完成1个村,2016年10月前再完成2个村。
三、巡查主要内容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市委30条办法、“十个不准”的问题和“四风”问题,重点是借各种名义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铺张浪费、侵占集体利益的问题;
2.在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村工程建设、惠农政策落实中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3.在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的问题;
4.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甚至欺压群众的问题;
5.其它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
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由镇党领导,纪委负责组织牵头,协调党政、农业、村建、经贸、财政、民政、信访、工作片等相关片办,抓好具体实施工作。巡查工作重点把握好以下方法步骤:
(一)做好巡查准备。镇纪委会同相关职能科室广泛收集、梳理分析有关问题反映,制定巡查方案,确定具体巡查对象和巡查重点,开展巡查前,以适当形式在被巡查的村公布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和巡查方式等,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接受举报监督。
(二)开展实地巡查。巡查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开展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账册资料、现场察看、明查暗访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明确村)党支部、委员会、经济合作社、监委会等组织负责人作为巡查工作中的必谈对象。对信访反映比较集中、问题比较突出的行政村进行实地巡查,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分类处置线索。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突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类处理和销号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直接反馈给被巡查村党组织,限期督促整改。党员违反纪律的问题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