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鹿政〔2017〕7号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全力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
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办、中心,工作片,社区、行政村及有关单位:
2017年2月2日8时2分,温州市文成县百丈漈镇外大会村发生一起四间四层半民房坍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危房事故在我市发生,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现就我街道全力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各办、中心,工作片,社区、行政村及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各类城乡房屋再次组织拉网式的全面排查,明确责任区域和责任人。对前期已完成排查的老旧危房,要立即组织开展复查,确保一幢不漏。对位于山边水边等地质灾害易发点和违建较多区域的房屋,以及农民自建年代久远房屋、多层房屋要加以重点排查。各单位于2月20日前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上报街道。
二、全力抓好风险防范。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风险防范。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各类房屋,要及时组织鉴定,实行分类处置。对C、D级危险房屋要尽快采取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对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危房,一律不准出租经营、不得用做公共场所;对发现存在倒塌危险的,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设立安全警戒标志;要借助民间专业力量(木工、泥水匠等),全面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和网格化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隔离管理,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对违法建筑、临时建筑要按照“治危拆违”攻坚行动有关要求,坚决予以拆除,列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乡镇(村)要将危旧房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和必要内容,率先开展治理。
三、着力加强应急处置。完善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指挥机制,落实相应的场所、人员和资金保障。一旦发现房屋安全问题或出现异常变化时,要及时果断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应急处置。
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社区书记主任,村书记主任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立即召开会议,落实排查危房,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街道纪工委要实地开展督查,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人员,将严肃追责。
附件:1.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2.嵊州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明细表
3.城镇丙类住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4.农村危旧房信息表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2017年2月11日
抄送:市府办,建设局住房科,村建科。 |
嵊州市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7年2月11日印发 |
附件1
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房屋 情况 | 名称 | 编号 | |||||||||
坐落地址 | |||||||||||
建筑层数 | 建筑 面积 | ||||||||||
管理状况 | 产权人(单位、人) | ||||||||||
单位负责人 | 电话 | ||||||||||
联系人 | 电话 | ||||||||||
建设单位 | |||||||||||
负责人 | 电话 | ||||||||||
物管单位 | |||||||||||
负责人 | 电话 | ||||||||||
联系人 | 电话 | ||||||||||
所在地 | |||||||||||
负责人 | 电话 | ||||||||||
联系人 | 电话 | ||||||||||
现场调查(描述危旧房状况并附上照片) | |||||||||||
所在社区(村)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
调查人员签名(不少于2人) | 年 月 日 | ||||||||||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或市级相关部门(单位) 主要负责人处置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附件2
嵊州市房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小区(街道)名称 | 建筑物名称及地址(幢号) | 建造时间 | 面 积 (平方米) | 性 质 | 房屋综合分类 | 鉴定 等级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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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房屋综合分类分甲、乙、丙三类;2.性质包括住宅、校舍、医院、厂房、车站、商场、文体场所、礼堂、教堂等。 | ||||||
附件3
城镇丙类住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建筑物情况 | 编 号 | 名称 | |||||||||||||
坐落地址 | |||||||||||||||
坐 标 | X(经度): | Y(纬度): | |||||||||||||
竣工日期 | 结构类型 | ||||||||||||||
建筑层数 | 地上层数 | ||||||||||||||
地下层数 | 总建筑面积 | ||||||||||||||
建设单位 | |||||||||||||||
设计单位 | |||||||||||||||
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权 属 状 况 | 该建筑物包含的住宅总套数 (间数) | ||||||||||||||
按产权性质分 | 1.直管公房 | ||||||||||||||
2.单位自管公房 | |||||||||||||||
3.私房 | |||||||||||||||
其中:①商品房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engzhoushi/20210603/22668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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