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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文件
嵊甘政〔2016〕108号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办(中心),各行政村、镇属有关部门: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对食用农林水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相关产品、集中消毒餐饮具等重点环节,农林水产品种植养殖基地、批发市场、学校食堂、单位食堂、配送企业、农村集体聚餐、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单位,以及乳制品、肉质品、蛋、粮油制品等重点产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切实消除重大隐患,有效管控风险,促使我镇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障我镇的食品安全。
二、 工作任务
各办(中心),各行政村要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检查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症结,提出解决对策,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食用农林水产品种植养殖环节。以蔬菜、水果、茶叶、竹笋等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水产品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的行为。
(二)食品生产环节。以防范原料带入性风险和高风险食品治理为重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核查、监督评审和重点企业加严检验等监管制度,深入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蛋、粮油制品等重点食品专项治理。加强小作坊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管理,建立完善市场倒逼机制,指导督促小作坊改善生产加工条件,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用包装材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食品流通环节。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记录制度。全面排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以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经营性冷库为重点场所以及食品批发经营者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加大食品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原料采购、制作加工、清洗消毒、食品储存等全过程的监管;加大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厉打击现场制售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废弃油,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五)牲畜屠宰环节。严格生猪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严格查处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不严格执行生猪屠宰规程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生猪、屠宰病死畜禽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重要时段和重要区域(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周边)的巡查,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违法行为,取缔私屠滥宰窝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强化动物屠宰检疫工作,规范家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严格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