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
为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规模化种粮,根据浙农计发〔2017〕5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市继续执行规模种粮补贴政策。现将具体做法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
一、补贴对象和额度
我市规模种粮补贴对象是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补贴额度为每亩100元,早稻每亩另加50元。
对旱粮生产基地(连片50亩以上)内的旱粮作物种植者,给予每亩125元的直接补贴;“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每亩补助60元。
二、申报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