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和《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浙建建〔2015〕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受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材料进行了初审,拟同意浙江东日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嵊州市名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的资质申请呈报上级部门审批。现将初审情况予以公示,有效期限为7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此次审核的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嵊州市兴旺街288-20
邮政编码:312400
联系人:0575-83033139 张博
附:2017年7月建筑业企业申报资质情况表
相关附件1:(48号文附件).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