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驻村指导中心、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镇属企事业单位:
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长乐镇食品安全水平,现将《长乐镇食安办与市场监管所、公安、农办、卫生计生等监管部门协作衔接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3日
长乐镇食安办与市场监管所、公安、农办、卫生计生等
监管部门协作衔接机制
1.长乐镇食安办:主要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规划、计划和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进行督查;负责拟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以及各相关部门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农办:负责农林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畜禽水产品药物残留量监测;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对生猪定点屠宰进行管理,查处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负责对农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负责做好农业企业食堂信息的调查摸底工作。
3.市场监管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取缔工作;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负责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做好健康体检及管理;协助乡镇(街道)食安办做好食品药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