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贵政〔2017〕33号
关于做好2017年征兵工作的
通 知
各工作片、行政村:
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嵊州市人民武装部《2017年夏秋季征兵命令》,从8月1日起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今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符合条件的2017年高校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和刚被录取的新生全部纳入征集范围,可以批准入伍。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7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1996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1995年),高职(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3年)。根据本人意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兵继续面向全社会实行网上报名、全程公开、择优征集。
三、征集条件
体检条件,征兵体检标准为:男性身高160cm以上,标准体重=(身高—110)Kg。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右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5。
四、目测体检时间地点
7月27日上午07:00时,贵门乡卫生院。
五、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征兵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军事机关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工作片、行政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征兵工作,把征兵工作作为任期责任制的重要任务来完成。乡政府兵役机构要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地做好征兵工作。
2、要加大宣传力度。要认真抓好《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的宣传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的宣传教育,各村拉好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和适龄青年的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