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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嵊质发〔2017〕15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厨具电器产品质量安全
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队、所,有关企业:
现将《嵊州市厨具电器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嵊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5月17 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娄万总副市长。
嵊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印发
嵊州市厨具电器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专项行动方案
为巩固国家级厨具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成果,不断提升我市厨具电器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树立“嵊州厨具”区域品牌形象,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厨具电器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嵊机号〔2017〕31)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市厨具电器产品生产企业,重点是家用吸油烟机、燃气灶具、集成灶、储水式电热水器、电烤箱、消毒柜等厨具产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时间
2017年5月20日至11月30日。
三、检查依据
《产品质量法》、《节约能源法》、《认证认可条例》、《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
四、检查内容
1.检查是否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是否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扩展、是否存在无证出厂销售、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产品质量隐患的要及时整改到位,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依法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3.引导和支持厨具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