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国务院随后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新法新政确定了实施分类管理改革的总体方向,构建了新的民办教育发展政策体系。我省是全国唯一的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发展,将民办教育改革列为社会领域改革重点之一。经过前期试点,我省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根据新法新政的新要求,我省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主要举措
《实施意见》共分4部分21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切实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一是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强化思想引领,切实维护民办学校和谐稳定。二是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