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嵊剡政〔2018〕4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行政村:
按现有的国家及省级相关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根据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国家与省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衔接问题的处理原则,结合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的实际,街道2018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继续执行,享受标准和审报程序不变。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程序,确保享受对象准确率
要严格按照省、市规定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掌握政策口径,严格按照“两项制度”确认条件执行,不得随意放宽,确保政策执行的一致性和严肃性。
1.认真宣传 ,仔细摸排。各社区、行政村要组织人员做好政策标准及申报要求的宣传,并做好调查核实工作。通知拟符合条件的对象本人及时进行申请,确保符合条年的当年享受对象不遗漏;对已不符合政策的对象,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做好政策沟通。
2.规范操作,逐级审核。要严格按照规定,坚持做到本人申请,村(社区)、街道、县逐级审核并张榜公示。要充分把握好资格确认这个重要环节,对群众有异议的情况要多次调查。根据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的实际,在对象审核中不能确定为农村户口的,应当以是否具有农村经济合作社成员的身份来界定,对资料缺失情况要多方求证。认真落实公示制度,要及时开展享受对象的公示,做到政策、程序、对象、举报电话等公开;街道社管办要及时把好审核关,并会同公安、劳动保障、残联等部门共同把好确认关,确保扶助对象个案信息无虚报、无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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