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落实好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指示,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参照《嵊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嵊政办〔2014〕178号),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市粮食局学习法律,应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主要采取书面学习、辅导报告、专题讲座、交流研讨、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
第二条 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列入办公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议题。主讲人以单位负责人或业务科室负责人为主,或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与。参加学法的对象为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固定列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