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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村:
为进一步实现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市场规范有序,现将《金庭镇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金庭镇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方案
2.金庭镇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金庭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8日
附件1
金庭镇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
治理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根据上级要求和市专项会议精神,经研究,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分类整治、堵疏结合、健康有序”的原则,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度排查。
1.查清培训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排查培训机构内消防隐患、食品安全(有餐饮服务的机构)、接送车等问题。
2.查清无证(指办学许可证,下同)无照(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非法开展培训的机构、无证有照非法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情况。
3.查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4.查清校外培训机构有无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重点时段为招生前后。同时查明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的情况。
5.查清文化课程类培训机构内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情况、专兼职教师情况。重点查明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上课的情况。
6.调查在校中小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
(二)全面整改。
1.对存在消防、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有重大安全隐患的, 要立即停办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停。
2.对于无证无照的教育培训机构,暂不具备办学条件,无重大安全隐患,且有整改意愿的,给予限期 1—6 个月的整改,整改后经检查合格的,可核发办学许可证;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