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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北漳镇委员会文件
北委〔2018〕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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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农村金融指导员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探索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新途径,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居民现代金融消费意识和安全意识,帮助村级组织完善财务管理,拓宽“三农”融资渠道,更好地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做好选派农村金融指导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和数量
农村金融指导员由农商银行在本行员工中选派,以一人联系一村或一人联系多村(每人最多不超过3个行政村)的方式覆盖全镇行政村。
二、人选条件和要求
农村金融指导员的基本条件:具备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村工作,熟悉农村社会情况;具备较为熟练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主要职责任务
农村金融指导员要围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与所联系行政村紧密互动,提供零距离、贴心式服务:
(一)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围绕“五星达标·3A争创”和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等工作,积极提供融资、融智、融商等立体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帮助村级组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环境优化;积极推介联系村的特色产品和资源,帮助引商、引资,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加强“信用创造价值”理念的宣传,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力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倡导乡风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