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修订背景
由于农房不动权证对原有集体土地证的全面更替,为确保嵊州市城改政策的延续性和平衡性,需要将原有汇集多种依据的确权认定方式统一为以不动产权证为依据的确权认定办法。2018年嵊州市开发区东江城改区块不动产权证确权试点的有效实施,为今年嵊州市城改政策的修订提供了依据。同时,作为一项系统性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城改政策的严密性和规范性,需要对于原有政策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通过深入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二、修订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绍市委办发〔2014〕50号)修订。
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