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市局机关各党组织:
现将《关于加强党委组织员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嵊州市公安局机关委员会
2019年7月9日
关于加强党委组织员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工作基础,切实加强公安机关党的建设,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党委组织员是在党委领导下从事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及其他党务工作的党务工作人员。
第三条 各党支部原则上应配备1名组织员,可以专兼职相结合。
第二章 组织员工作职责
第四条 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协助党支部书记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五条 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协助党支部书记制定和落实本支部的党员教育计划,做好党员日常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党支部书记及时分析、了解支部党员的思想状况,创新形式,拓宽渠道,丰富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第六条 做好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创新党员管理服务工作举措,做好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做好党内信息维护管理和党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认真落实好党内关怀和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