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实施意见》(送审稿)的起草背景
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边整边改”要求,对我市工程建设小额服务项目存在“几乎不招标”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结合我市“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60天”的工作初步方案,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依照《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参照《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15〕278号)(建立了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名录库,并可采取公开简易程序方式确定服务机构),依据《嵊州市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拟定本《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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