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通畅,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绍法制办发〔2017〕20号)精神,各职能部门对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附件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教委关于实行“三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 嵊政〔1999〕81号 |
2 | 关于印发嵊州市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嵊政办〔2012〕228号 |
3 | 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嵊州市财政周转金清理整顿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嵊州市财政周转金呆帐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engzhoushi/20210603/22550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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