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嵊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合理增加政策适用范围及条件,增强政策普适性和可行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浙政发[2011]33号)、《关于推进嵊州服务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嵊政〔2019〕4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业务科室梳理总结了《政策意见》实行以来的经验做法,对《政策意见》进行了补充完善。
二、主要内容
《补充意见》主要补充1条政策条款,重点对扶持对象及扶持标准进行了补充。
1.新增扶持对象。《补充意见》鼓励在开发区及其他乡镇、街道设立同一产业类型的接沪融杭连甬服务业集聚产业园(区),允许园(区)累计申报享受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