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办公室、分中心,镇属有关部门,有关工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实干兴市”的工作总基调,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企业做优做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实力三界。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安排专项奖励资金,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企业评为当年度嵊州市“工业企业30强”的,每家奖励5万元;企业评为当年度嵊州市“成长型企业30优”的,每家奖励3万元;对当年度纳税销售前3名企业经营者授予“嵊州高新园区(三界)经济功臣”,给予5万元的奖励。
以上数据以市经信局、税务局、统计局数据为准。
二、鼓励企业争先创优
1.对获得三界镇“工业企业十强”的在镇年度经济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其中第一位到第三位的,分别每家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第四到第十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工业企业十强”评选办法:参评单位限规上企业,根据企业实缴税金、工业产值、研发投入等综合确定,每项基本分分别按40分、30分、30分确定,企业实际产生数达到参评企业平均值的得基本分,超过或达不到平均值的每增减5%加扣1分,加扣分不超过基本分;对列入年度嵊州市智能化改造重点项目计划的加5分,验收通过的加10分)。
2.对获得三界镇“成长型企业十优”的在镇年度经济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其中第一位到第三位的,分别每家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第四到第十的,给予1万元的奖励。(“成长型企业十优”评选办法:参评条件:限五年内新上规企业;当年实缴税金50万元以上、纳税销售2500万元以上,并同比增长的工业企业(新上规企业指标增速以参评企业平均增速计算)。根据企业当年度工业产值、实缴税金增长率等综合确定,每项基本分50分,企业实际产生数达到参评企业平均值的得基本分,超过或达不到平均值的每增减5%加扣1分,加扣分不超过基本分;对列入年度嵊州市智能化改造重点项目计划的加5分,验收通过的加10分)。(已评为当年“工业企业10强”的企业不再参评)。
三、鼓励企业股改上市
对当年度完成股改的企业,每家奖励2万元;对当年进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版挂牌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对当年实现主板上市的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以市金融办认定为准。
四、鼓励企业自营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