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常政办发〔2021〕60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山县促进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单位:
《常山县促进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 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山县促进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为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消费各项政策举措,进一步释放消费市场潜力,努力推动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鼓励商贸企业新增入库
对月度新增进入统计“一套表”的商贸企业,在《关于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常政办发〔2020〕64号)第二点政策扶持第1条内容,连续3年、每年3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年2万元的奖励。
二、推动制造业分离发展
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优化组织结构工贸分离、主辅分离,在本地注册成立批零企业进行专业化运营,并实现月度新增进入统计“一套表”,对其成立的批零企业以当年度完成销售额达到入库标准的4倍、10倍和20倍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新增企业做大做强
对当年月度新增进入统计“一套表”的商贸企业,以当年度完成销售额(营业额)在扣除其上限入库标准额后作为奖励基数。批发业企业按照奖励基数的0.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零售、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按照奖励基数的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以后年度按照超上年同期数作为奖励基数,参照上一年标准执行。
四、鼓励在库企业提质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