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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山县委办公室文件
常委办〔2008〕114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政企沟通制度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单位:
为深化“民情沟通日”制度,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强化政企沟通,密切政企关系,提升涉企服务效能,大力营造“一切为了工业,一切服务工业,一切服从工业”的良好氛围,着力打造推进我县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良好基础和环境,经研究,决定建立以乡镇、部门“听企声,察企情,解企难,促发展”为主题的政企沟通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平台、项目、要素、环境、主体”十字文章,创新服务载体,拓宽服务内容,进一步提升机关部门服务工业经济的水平和效能,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企业反映的热点问题和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创业创新、富民强县”和深入实施“工业立县、特色发展”战略,努力实现我县工业经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政企沟通制度,力求达到以下目标:机关部门与企业交流、互动的渠道更加畅通,服务企业的载体更加丰富、规范;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加强,服务效能和质量进一步提升;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政企关系更加和谐、融洽;机关部门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经济发展软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主要内容
1、建立涉企政策信息公开机制
(1)构建涉企信息网络公开平台。由县府办牵头,在“中国.常山”网、“机关效能110”和“常山信息港”等县域知名网站开通“涉企政策查询”系统,便于企业对涉企政策的查询和了解,确保各项涉企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各乡镇和涉企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在本系统门户网站上专门设立、开通“涉企政策查询”系统。加强对“涉企政策查询”系统的管理,针对已废止和新制订的涉企政策,要做到及时更新,及时调整。
(2)构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由县政府信息中心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建立健全我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推行涉企行政许可事项网上查询和办理,推动行政审批公开化,实现行政监察由事后监察向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相结合转变,进一步提升涉企行政审批效能。
2、建立企情动态检测机制
(1)开通“政企快线”热线电话。在县经贸局设立“县政企快线”电话,专门收集、受理企业反映的问题以及投诉、举报、咨询和建议等事项。各乡镇和涉企部门要设立本单位的“政企快线”电话,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并及时处理、解决本单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
(2)建立干部挂联走访企业制度。组建乡镇和部门政企沟通联络员队伍,各乡镇和涉企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应联系一定数量的企业,通过每季定期、不定期走访挂联企业以及发放《部门职能介绍和科室联系卡》、《企业意见建议征询函》等,宣传部门职能和涉企政策,了解、掌握企业在生产发展过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处理、解决一些能及时办理的问题和事项。
(3)健全县领导联系骨干企业和重点产业制度。县四套班子要分别联系我县一重点产业,加强调查研究,着力推进我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每位县处以上领导干部都应联系2-3家不同类别的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倾听企业呼声,了解掌握企情,并及时协调、沟通,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4)健全、完善企业 “三评”制度。强化企业对机关部门及其干部的民主监督,组织开展每季一次的企业“三评”活动,并及时汇总、分析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供县主要领导决策参考。同时将问题和意见建议提交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完善。
3、建立政企互动交流机制
(1)建立政企“恳谈日”制度。每季度由县经贸局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与重点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进行一次定期约谈、沟通,听取企业对政府及部门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分析经济形势,了解宏观政策,理清发展思路。各乡镇每年要定期、不定期地召集辖区内相关企业主进行座谈,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听取企业对当地政府的意见建议,并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涉企部门要结合职能,定期、不定期地召集相关企业主进行座谈、沟通,宣传国家和地方涉企政策,听取企业对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帮助企业出谋献策,排忧解难。
(2)建立企业主代表参加经济分析和项目点评会制度。每年召开1-2次由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的经济分析和项目点评会,通过对全县经济发展形势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点评,进一步强化机关部门服务企业和项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服务企业和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帮助企业找准发展差距,把握产业导向,明确发展目标,增强发展信心。
(3)健全部门下派企业指导员制度。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年轻机关干部赴企业学习、锻炼,并充分发挥企业指导员在政企沟通方面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纽带作用。
4、建立涉企事项综合处置机制
(1)建立涉企事项交办制度。各乡镇、部门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若不属本单位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应将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向县经贸局反馈,由其提交相应的乡镇、部门办理、解决,并向有关企业反馈相关情况。
(2)建立疑难涉企事项会诊制度。建立县政企沟通领导小组,加强对涉企复杂、重大事项的协调处置。针对解决企业反映的复杂、疑难事项,每月由县经贸局梳理、汇总后报县政企沟通领导小组,适时召开由政企沟通领导小组成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参加的沟通、协调会,通过集中会诊,进一步找准症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问题妥善解决。
(3)开展“企业和项目服务月”活动。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安排一次“企业和项目服务月”活动,制订企业和项目服务月实施方案,召开服务月动员大会,发动机关部门及其干部集中进企业走访、调研,从而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营造乡镇、部门凝心聚力服务企业和项目的氛围,强化服务企业和项目的合力提高服务企业和项目的实效。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建立县政企沟通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全县政企沟通工作的领导。政企沟通的日常工作由县经贸局牵头、协调。各乡镇、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政企沟通制度在强化涉企服务意识,提升涉企服务质量,改善政企关系,优化发展环境方面的重要意义,要建立相应的政企沟通领导小组,加强对政企沟通工作的统一领导。
2、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各乡镇、部门要把政企沟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明确班子成员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各乡镇、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政企沟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年至少要安排4次走访企业活动,并及时参加涉企事项的调处。要建立政企沟通相关制度台帐,做好投诉受理、走访企业和事项处置等相关活动记录。
3、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县政企沟通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乡镇、部门政企沟通工作的指导,并对执行政企沟通制度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和通报。要把政企沟通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部门的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附:县政企沟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08年12月15日
主题词:“政企沟通” 意见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县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
发文形式:电子版 共发110份
中共常山县委办公室 2008年12月15日发
附件:
县政企沟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劳社保局、县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招商局、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国税局、国土资源局、县工商局、县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