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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县生态农业发展的意见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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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山县委文件


 


常委〔2005〕57号


 


 


中共常山县委 常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县生态农业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工业立县,特色发展”战略,切实抓住创建生态省的有利时机,走生态兴农之路,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把生态功能转变为强农富民功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常山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快生态农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我县发展生态农业的总体目标


我县发展生态农业的总体目标是:从今年起,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构建起生态农业的生态体系、标准体系、监督体系、评估体系和保障体系,使全县农业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农产品质量有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有明显增加。到2010年,培育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30家,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5个,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数12个;主要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5%,科技在农业中的贡献份额达到60%以上;农产品加工率达到30%以上;农产品及加工口出口额稳步提高;农业总产值达到8亿元以上,保持年均递增5%以上,其中绿色GDP占领主导地位。


二、正确把握我县发展生态农业的重点任务


根据我县优势农产品布局发展规划目标和农业产业发展现状,按照“生态、品牌、规模、效益”的要求,当前的重点任务要抓好“九大产业”:


1、常山胡柚产业向优质化、品牌化发展。通过5年努力,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的商品基地和出口加工基地;开发生产胡柚深加工系列产品;培育2-3个强势品牌。形成以高品质、深加工、强品牌为特征的胡柚产业,实现常山胡柚产业由种植型向加工型、市场型、外向型转变。到2010年全县胡柚优化改造基地6万亩,其中建成高标准的出口基地3万亩;无公害产品比例达到100%,优质果率达90%;胡柚采后商品化处理率达到65%以上,加工率达30%(常规加工率20%,精加工率10%)。同时,针对当前胡柚品牌多、各自为战的问题,要在常山胡柚产销协会、常山胡柚专业合作联合社的指导下,实现“四个统一”(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标准、统一监管),提高市场竞争力。


2、食用菌产业向周年化、基地化发展。通过提升食用菌品位、增加科技含量、培育市场主体、加强基地建设、创建品牌,加强天乐食用菌研究所建设,完善县食用菌科技示范园区功能,扩大白石、招贤、同弓、何家、新昌5个园区规模,到2010年,食用菌产业实现栽培量、产量分别达到2亿瓶袋、5.50万吨;金针菇、秀珍菇各占食用菌总量的40%,猴头菇、蘑菇等常规品种达到10%,珍稀菇类达到10%,优质菌种的占有率由50%提高到80%;食用菌无公害率达到100%;食用菌初级加工率提高到50%,深度加工率提高到10%。


3、油茶产业向高档化、效益化发展。立足26.5万亩油茶资源,以油茶低产林改造为重点,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油茶单位面积产量,建设10万亩“森林食品”商品基地,推行标准化管理模式,达到亩产油10公斤;在加工上,从现有的“高温热榨”向“低温冷榨”过渡,强化山茶油下游产品开发,从单一食用油开发向医药用油、化妆用油等综合开发方向发展;优势区域标准化生产普及率有较大提高,使加工产品达到“森林食品”标准,培植2~3个省级知名品牌。


4、畜牧产业向规模化、生态化发展。树立“以规模化促畜牧业发展,以生态化兴畜牧业发展”的新理念,突出发展“一土(土鸡)一洋(外三元猪)”两个优势畜产品,以种子种苗工程建设为核心,以发展畜牧养殖小区为重点,建设白石镇优质猪出口基地,年生产特色优质商品猪5万头;建2个种畜禽繁育场,其中招贤镇良种猪场年养猪3万头,可供优质种猪5000头,天马镇土鸡种鸡场存栏种鸡1万套,可供优质苗鸡100万只;建好白石、球川等3个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园区,年出栏优质商品猪5万头;建3个优势畜产品重点生产区(白石、天马、球川、同弓的西部生猪生产区;白石、球川的西部园地生态养殖土鸡产业带;新昌、芳村、宋畈的山地生态养殖土鸡产业带)。到2010年,全县生猪饲养量达40万头,家禽500万羽,畜牧业产值2.6亿元。规模饲养占85%,规模饲养畜禽良种率100%,猪出栏率达160%,瘦肉率达60%,优质家禽达85%;建立国家级绿色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10个,绿色无公害产品10个,创建优质生猪出口基地1个,畜产品加工基地1个,开创我县畜产品出口创汇之先河。畜牧业生产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及养殖污染治理能力位于全市前茅。


5、蔬菜瓜果产业向标准化、无害化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特色蔬菜瓜果。到2010年,形成以“两园四区”(两园:何家衣永农业科技示范园,衢州山绿公司出口蔬菜示范园;四区:北部高山蔬菜生产区,常山港沿江沿岸鲜食毛豆生产区,中西部小西瓜生产区,城郊保护地蔬菜生产区)为重点的产业带,大棚小西瓜面积达到1万亩、山地蔬菜0.8万亩、常年蔬菜基地1万亩、出口蔬菜基地1.0万亩,年产量15万吨;主要蔬菜瓜果标准化技术普及率达90%,产品质量达到绿色、无公害标准;产品销售实现品牌化,各培育1个以上知名品牌,把我县建设成为浙西乃至全省蔬菜瓜果重点产区之一。


6、花卉苗木产业向市场化、园艺化发展。在不掠夺破坏土地资源的前提下,向山地丘陵发展花卉苗木产业,继续吸引外地客商投资。定向培育球川、芙蓉曼地亚红豆杉原料基地5000亩,以新昌乡为中心发展中药材厚朴基地5000亩;在球川、白石建立园林木本绿化苗木基地;在何家、天马、宋畈等地建立盆花、盆景、鲜切花生产基地。到2010年,我县花卉苗木栽培面积达到2万亩,花卉业从业人数达5000人。


7、水产养殖产业向区域化、特色化发展。通过稳定养殖面积、调优养殖结构,发展生态渔业、休闲渔业、特色渔业。到2010年,达到培育一个品牌:常山河蟹;重点发展二类品种:虾蟹、溪流性鱼类;实现三大目标:水产品总产量年递增3-5%,达到3500吨,渔业经济总产出年递增15%,达到5500万元,优质品率(绿色有机水产品率)达到50%以上;填补四项空白:培育县级以上渔业龙头企业1-2个,建设省级良种场1个,创省级绿色水产品1个以上,编制省级地方标准一个;建设五大工程:河蟹增殖工程、山塘水库生态养殖工程、休闲渔业建设工程、山区流水养鱼工程、有机鱼开发工程;建成五大优势产业区:以千家排、芙蓉水库为重点的西北部中型水库有机鱼生产区。以城关片、白石片各乡镇为重点的中西部塘库生态养殖区。以地质公园、小九寨、东明湖公园、城区内河为重点的中部塘库休闲渔业建设区。常山港河蟹增殖保护区,在长风电站至天马电站之间的水域,增殖放流河蟹品种;同时,加强对常山港倒刺鱼、斑鳜、唇鱼骨、光唇鱼(石斑鱼)、黄颡鱼等土生品种的保护和增殖工作。以芳村片各乡镇为主体的北部山区流水养殖开发区。


8、茶叶产业向精品化、内涵化发展。到2010年,发展无性系良种茶园1000亩,改造低产茶园5000亩;建立无公害茶园7000亩,绿色茶园2000亩,有机茶园1000亩,优化改造初制茶厂5个,提高茶叶品质;通过参加各类质量评比会、博览会、展示展销等活动提高常山银毫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打造精品品牌;大力挖掘我县地域文化内涵,发展茶文化,通过茶文化的优先发展,聚集、涵养茶产业的后发优势。


9、观光农业向农家乐、旅游化发展。发挥我县“青山、碧水、蓝天”的生态优势和“新、优、奇、特”的特色农业优势,打响观光农业生态牌,按照“全面规划、择优发展、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建好太公山生态有机场,小九寨生态农庄两个休闲观光农业区,正确定位,做浓特色,使之成为集观光、体验、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农家乐精品,拉动常山特色生态农业的发展。


三、进一步加大对生态农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强引导,提升优势产业竞争力


1、加快特色生态农产品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快胡柚、食用菌、山茶油、茶叶、畜禽、水产、蔬菜、花卉等农产品的标准化基地建设。一方面,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镇、村二级抓基地、搞服务的积极性。每年将基地发展指导性目标任务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考核体系,并对成效明显的乡镇、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另一方面,制定产业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经济主体投入发展特色、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的积极性。对于食用菌发展,继续执行县政府办《关于明确食用菌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常政办发[2004]180号文件);对于畜禽发展,继续执行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县畜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常政办发[2004]44号文件);对于欠发达乡镇的高山蔬菜、中药材发展,继续实行“以奖代补”;对于观光农业、“农家乐”开发,政府在土地流转、环境整治、设施配套等方面出台补助政策;对于发展城市、集镇周边常年蔬菜基地和蔬菜加工企业原料基地的,政府出台优惠政策予以拉动。同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促进土地经营权、山林经营权流转,为提高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创造条件。对于大田流转用于发展蔬菜、瓜果、花卉、水产等短平快项目的,给予流出土地的农户和流进土地的业主一定的奖励。对于山地流转用于发展食用菌、畜禽等项目的,给予流出土地的农户一定的奖励。


2、提高产品效益。重点加快常山胡柚、山茶油、茶叶三大传统产业优化改造力度。深入实施胡柚152优质工程,以建立健全胡柚“三联三增”产销协作机制为核心,大力推广胡柚“三疏二改”、“增糖降酸”、“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不断提高胡柚品质。继续执行县政府办《关于建立三联三增产销协作机制,加快胡柚优化改造的通知》(常政办发[2005]23号文件),对基地增施有机肥和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给予补助;依托实施国家立项的万亩有机油茶项目建设,以点带面,加快油茶低产林改造步伐,提高单产;制订优惠政策对老茶园进行改造,每年按10%的比例分期分批进行,对品种差又适宜名茶生产的茶园实行改种换植。


3、打造绿色品牌。绿色品牌是今后农产品进入市场,特别是国际市场的通行证。要按照“破壁垒、跨门槛”的要求,鼓励农业经济主体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适应市场对“健康、营养、安全”农产品的消费需求。继续执行常委[2005]1号文件规定,即对列入国家、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或绿色、特色基地或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的,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政府给予补助奖励;对新确认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培育“龙头”,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辐射面广的基地型龙头、加工型龙头、出口型龙头、区域块状经济型龙头、协作型龙头和市场型龙头,提高我县农业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水平。


1、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以县新都工业园区为依托,设立农产品加工小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进入小区,在用地、用电、用水和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享受新都园区相关优惠政策。近期,要集中精力抓好天子公司10万吨胡柚柑桔综合深加工项目和韩国柚茶加工项目建设,争取早日竣工投产,大幅度提高胡柚产后处理、加工转化能力。同时,根据畜禽、食用菌生产规模日益壮大的实际,加快活畜(禽)宰杀、加工生产线建设,加快食用菌真空包装、烘干、淹渍、即食食品等加工生产线建设。


2、引“外龙”、扶“壮龙”、育“强龙”。一方面,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对引进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农业生产项目,享受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有关政策;对引进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享受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有关政策;对引进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落实有关政策。在招商引资工作中,鼓励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对引进后形成一定生产规模并产生效益的,政府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各乡镇、有关部门每年要储备若干重点招商项目,并有针对性地向外进行推介,吸引县外资金投资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执行县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招商农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常政发[2002]24号)。


另一方面,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培育一批与农民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的龙头企业,主要用于龙头企业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以及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销的补助;对引进先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投资建立农产品基地、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农户签订农产品收购合同并预付定金的给予适当贴息。


3、搞活农产品流通。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主动接轨“长三角”、大上海,以及其它大中城市,大力发展超市经营、连锁经营、配送服务等现代营销方式,现阶段重点与本县及周边城市的大型超市、宾馆、医院、高校等集团消耗农产品数量大的单位,建立合作关系,进行配送服务,进一步拓展我县特色绿色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县里继续每年安排资金,对在农产品流通中产生较大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给予奖励。进一步培育农产品营销大户和经纪人,加快农产品物流业的发展。深入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努力培育知名品牌。对获得“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以及申请获得国家原产地理标志注册保护的农产品,参照县“工业五十八条”执行。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各项政策,对整车运销本地生产的蔬菜、水果、水产、畜禽、食用菌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按省、市、县有关规定,减免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各类收费公路的过路(桥、渡、隧道)等费用。


4、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大力支持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按照县政府《关于促进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常政发[2005]12号文件)规定,收购本县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的,基数内每1美元奖励0.07元人民币;超基数部分每美元奖励0.11元人民币。


(三)依靠科技,提高良种良法对生态农业的贡献率


1、加强种子种苗工程建设。县里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搞好胡柚良种“二次选育”;二是支持优良种猪、种鸡、种羊育、繁、推体系建设;三是扶持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协作关系的食用菌龙头企业、大户,搞好菌种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四是开展倒刺鱼、斑鳜、黄颡鱼等名特优新品种的繁育技术研究;五是支持特色出口蔬菜、花卉,以及其他名特优新品种的引进和繁育。


2、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思路,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进一步健全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全面落实基层农技人员社会保障,积极稳妥对经营性服务进行分离,实行市场化运作,推广“胡柚科技服务队”经验,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技术推广新模式。加强村级农技员队伍建设和扶持专业协会发展,充分发挥他们在普及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中的作用。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要围绕全县主要农产品“有标可依”的目标,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制定和推行农产品质量标准,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继续完善省果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建设,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县里要继续安排资金,用于农产品质量标准制订、升级申报认定的补助。


4、加强农业信息科技体系建设。要不断缓解农民缺信息、缺服务、缺科技等问题,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十一五”期间,每年继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农业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实现“乡乡通宽带,村村有电脑,万户农民有信箱”的目标。结合实施万名农民素质工程,开展“农业科技入户行动”,有计划地对农业经济主体进行轮训,使他们的思想观念、市场意识、职业技能与特色生态农业发展的需求相对接。


5、鼓励民营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农业科技进步的主体是农民、大户和企业。对于民营农业科技企业,包括企业内设科研机构,在科技成果评选、科研课题立项等方面,有关部门要给以支持,政策上一视同仁。民营农业科技企业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凡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政府要给以补助和奖励。


(四)夯实基础,增强特色生态农业发展后劲


在大力发展特色生态农业过程中,始终坚持“在保持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确保土地资源、生态资源可持续利用。一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乱占滥占耕地的行为,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大力实施“沃土工程”,恢复和培肥标准农田地力。县里从土地出让金净收入中安排15%的资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等。二是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实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工程”,加快“三大”灌区渠系改造,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支持引导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继续加强水库除险加固,确保各类水库的安全。扎实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县里每年安排一定的“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三是加强生态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按规划要求建设保护好森林资源。深入实施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抓好山区小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四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严禁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坚持规划和治理“两手抓”,进一步调整、优化和规范农村畜禽养殖业规划布局,鼓励养殖园区建设,要简化养殖小区临时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减免土地使用有关费用;强化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推广“畜禽—沼气—作物”生态农业模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从今年起,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村建造沼气工程并达标排放的,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创新机制,提供特色生态农业发展资金支撑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大“信用工程”创建力度,不断扩大农户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覆盖面。积极探索农村房产、承包土地抵押贷款新机制。商业银行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多种适合“三农”的信贷方式。要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农业小额信贷担保服务,努力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保险和担保的新路子。逐步试行以保险公司为主体、农业生产者互保为补充、政府适当补助的农业保险机制。


 


 


200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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