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08]14号
关于转发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08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现将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实施意见》的各项工作要求,提高认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投入,提升产品安全质量;落实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教育,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增强企业本质安全,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OO八年四月十六日
抄送:市安监局、县府办、天马镇、开发区管委会、县供销社
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危险化学品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安监〔2008〕59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高新园区分局,市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根据省局《2008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局《全市工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指导意见》,制订了《2008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2008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为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安全生产监管局《2008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我市《全市工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指导意见》、《2008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特制定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安监部门隐患整治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意识;进一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事故防范和控制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结合“2007行动”隐患整治情况,以许可证延期(换发)、安全标准化、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等手段积极推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树立“严查、严管、严罚”的决心,依法采取经济处罚、责令停产整改、提请关闭等行政措施,保证各类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并确保事故隐患不回潮、不反弹。针对当前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为:
(一)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化工企业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条件。
(二)加强对制度化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和指导。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
(三)建立和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检查)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制度体系。在企业隐患自查基础上,由企业聘请专家,定期对企业尤其是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现场进行重点安全检查,由专家帮助企业查找在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安监部门重在组织对企业开展自查情况的督查,对企业未开展隐患排查或排查不彻底,责令限期排查或视情予以处罚。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化工生产技能培训工作,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从业资格管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且做到持证上岗。要从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规范入手,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查身边隐患,深化反“三违”活动,纠正习惯性违章,实现员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五)加快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促进化工生产企业改造提升。重点整治采用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工艺的企业,督促企业加强对工艺安全、设备设施、自动控制、应急处置、人员资质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推动企业在涉及高危工艺的反应单元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加装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等安全设施。
(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对未持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件而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对整改不合格、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吊销相关许可证,并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七)切实规范隐患整改监管工作。探索创新安监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监管部门自身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