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08〕2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我县特色经济专业村发展工作的
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业立县、特色发展”战略,加快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全民创业,全面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结合常山实际,现就加快我县特色经济专业村(以下简称专业村)发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场为导向,以做大做强农村特色主导产业为目标,依托农村资源禀赋,发挥现有资源优势,选择产业特色鲜明、布局相对集中、辐射带动能力强的行政村进行重点培育,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业、一村一景的农村特色经济发展新格局,为建设农村新社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原则。专业村的培育发展,必须在符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相衔接,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类实施、逐步推进。
2、坚持比较优势原则。专业村的培育发展,要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综合考虑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条件,坚持因村制宜,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推进农村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形成规模,凸显优势。
3、坚持农民主体原则。专业村的培育发展,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意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征求农民意见,集中农民智慧,调动农民主动建设、参与发展的积极性。
4、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专业村的培育发展,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农民自主创业的积极性,以组织化、规模化和产业化为方向,创新生产经营体制。要加强科技创新,大力推广农业优良品种、工业优势项目和节本增效技术,不断提高农村特色优势产业的科技含量。
5、坚持市场导向原则。专业村的培育发展,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引导社会资金和其他要素投入到特色优势主导产业,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总体目标。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示范带动等举措,着力建设一批区域化布局、特色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规模化效益、市场化辐射的特色经济专业村,使我县成为全省产业特色鲜明、经济效益显著、比较优势突出的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到2011年,力争使全县30%以上的行政村建设成为生产规模化、管理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品牌化、服务社会化的专业村,其中20%的专业村建设成为示范性特色经济专业村。
(二)基本要求。专业村,是指单个主导产业突出,相对于其他产业有绝对优势,产值在全村总产值中占有一定比重,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0%以上,产业在全县乃至全市、全省都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行政村。示范村,是指在专业村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完善,生产、生活实现分区,产业分工明确,基本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格局,产品生产的科技含量、机械化水平较高,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高于县内其他同类产业专业村,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在全市乃至全省同类产业中位列前矛,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全市同期平均水平。
1、在产业发展上,有优势产业基础,基层组织和群众参与积极性高,生产规模较大,区域特色鲜明。
2、在主体培育上,科技培训广泛开展,生产经营者科技意识强,一批专业户、示范户成为特色优势产业的带头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产业化组织带动能力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较好。
3、在生产基础上,特色优势主导产业示范基地、农田水利、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场地等设施比较健全。
4、在科技信息应用上,特色产业良种、适用新技术得到普遍推广,农科教结合、产学研一体化的农村适用技术推广体系不断健全;宽带通村率高于全县农村平均水平,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成为农民教育培训的主要手段之一,“农民信箱”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5、在质量品牌上,产品质量上乘,市场竞争力强,商品率较高,有一批在市场上叫得响、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
6、在工作成效上,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明显,对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推动力强。
三、培育措施和扶持重点
(一)发挥资源优势,着力做强特色产业。要立足我县丰富的农业、生态、人力资源和产业基础等优势,依托区位交通、工业园区和专业市场等平台,选准若干拳头产品,按照区域化块状经济布局要求,大力推进标准化、产业化、特色产业基地和特色产品加工流通功能区建设,积极培育比较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强项和产业优势。
(二)加快农村人才培养,造就一大批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新型农民。要围绕特色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以万名农民素质工程为抓手,以实用技术、贸易流通、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等为重点,培养一大批农村生产能手、经营能人和科技带头人。
(三)培植龙头加工企业和专业市场,提高产业规模和生产效益。要强化招商引资,大力引进县外资金开发设施农业,从事农产品精深加工业。要积极发展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要着力引导龙头企业、农民经纪人、专业合作社与广大农户建立紧密型联合体,完善产销协作机制。要加快各类专业市场培育力度,积极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四)完善扶持政策,提高服务水平。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提升、农民组织化建设、品牌培育、市场开拓、工艺改进等方面。对达到专业村建设标准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达到示范村建设标准的,予以重点扶持。金融部门在信贷资金安排上要向拟建专业村倾斜,以满足生产资金需求。对专业村内固定资产在200万元以上,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专业村内的规模养殖用地,符合相关规划的,予以优先安排。对新建的固定资产在200万元以上的产品加工销售企业,从简从快办理有关手续。对规模种植养殖场的用水、用电,视作农业生产用水、用电。对列入专业村建设计划的行政村,优先纳入村庄整治建设项目。对专业村具体的扶持政策将另行制定发文。
四、认定办法和监测管理
(一)认定办法
1、认定条件。根据我县农村产业发展实际,目前共制定17类专业村认定基本条件(见附件)。其它特色鲜明、效益明显、示范性强的产业或今后新兴的产业,也可申报和认定,认定基本条件视产业发展实际适时予以调整。
2、申报程序。凡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每年11月20日前,由行政村提出申请,经乡(镇)政府初审后,送县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政府认定。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①产业发展规划和总结报告;②专业村的基本情况表(另行制定);③由乡镇出具的近3年生产面积、产量、产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有关证明;④由乡镇提供的有关生产基地规模、从业人数、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有关情况证明;⑤品牌建设有关资料。
3、命名公布。县里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考核认定,命名和表彰一批“特色经济专业村”和“特色经济专业示范村”。经县政府认定的特色经济专业村、示范村,授予“常山县××特色经济专业村”、“常山县××特色经济示范村”的牌匾,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二)监测管理。对专业村、示范村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测评一次,优保劣汰。经测评达不到专业村或示范村标准的村,予以摘牌,并取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资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培育发展特色经济专业村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将培育发展专业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县农业、林业、水利、科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整合资源,加强指导,强化服务,合力推动专业村发展。
二OO八年一月四日
附件:
常山县特色经济专业村认定基本条件
1、蔬菜生产专业村。蔬菜生产面积达到300亩以上,其中100亩以上的连片基地1个以上,专业大户5户以上,蔬菜产值占全村农业总产值比重的50%以上,有1家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有一定的带头发展能力的产销大户或龙头企业,有20户以上的农户能应用信息化技术。
2、茶叶生产专业村。茶叶生产面积达到500亩以上,其中200亩以上的连片基地1个以上,茶叶产值占全村农业总产值比重的50%以上,有1家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有一定的带头发展能力的产销大户或龙头企业,有20户以上的农户能应用信息化技术。
3、果品产加销专业村。果品生产面积达到一定规模(柑桔胡柚、桃、李、杨梅、草莓等生产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瓜类、甘蔗生产面积达到500亩以上),其中占总生产面积30%以上的集中连片基地1个以上;或有果品加工龙头企业1家以上,从事果品加工的农户50%以上;或有果品销售龙头企业1家以上,从事果品销售的农户50%以上,产值占全村农业总产值比重的50%以上,培育专业大户10户以上,有1家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有一定的带头发展能力的产销大户,有20户以上的农户能应用信息化技术。
4、畜禽养殖专业村。畜牧业产值占全村农业总产值的50%以上,有养殖专业大户5户以上,建成1个运行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完善,有一定的销售大户或龙头企业,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形成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有20户以上的农户能应用信息化技术。
5、水产养殖专业村。水产养殖面积300亩以上,水产产值占全村农业总产值的40%以上,有养殖专业大户5户以上,建成1家运行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完善,市场流通渠道畅通。
6、竹木产加销专业村。全村有50%以上的农户从事竹木生产,竹木种植面积1000亩、用材林2000亩以上,有2家以上的加工龙头企业或2名以上的销售经纪人,竹木种植、加工和销售成为村主导产业和农民增收主渠道,竹木产值占全村农业总产值比重的50%以上,有1家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有20户以上的农户能应用信息化技术。
7、花卉苗木专业村。全村花卉苗木种植面积200亩以上,或有种植面积5亩以上的生产大户20户以上,有30%以上的农民参与花卉苗木栽培和销售,经济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花卉苗木产值占全村农业总产值比重的30%以上,有1家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有一定的带头发展能力的产销大户或龙头企业,有20户以上的农户能应用信息化技术。
8、蚕桑生产专业村。蚕桑生产面积达到100亩以上,其中50亩以上的连片基地1个以上,蚕桑产值占全村农业总产值比重的15%以上,有1家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有一定的带头发展能力的产销大户或龙头企业,有20户以上的农户能应用信息化技术。
9、食用菌生产专业村。全村参与食用菌栽培农户数量占总户数40%以上,食用菌栽培50万瓶袋以上,培育专业大户20户以上,食用菌产值300万元以上,占全村农业总产值的50%以上,有1家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有20户以上的农户能应用信息化技术。
10、中药材生产专业村。全村中药材产值在100万元以上,产值占全村农业总产值比重的10%以上,培育专业大户5户以上,有1家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有20户以上的农户能应用信息化技术。
11、轴承加工专业村。全村有1家以上的加工龙头企业,且有40%以上的劳动力从事轴承加工,或有50%以上的农户从事轴承加工,有一定的带头大户,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密切,轴承加工产值占全村总产值的50%以上,培育1家以上行业专业协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
12、石产业专业村。全村有石加工、销售龙头企业2家以上,有50%以上农户从事石加工、销售,有一定的带头大户,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密切,石产业产值占农村总产值的60%以上,培育1家以上行业专业协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
13、来料加工专业村。全村有1名以上来料加工经纪人,且有50%以上的劳动力参与来料加工,年发放加工费达到100万元以上,来料加工对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
14、农家乐特色专业村。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环境卫生整洁,各项制度健全,生产经营规范,全村有20%以上农户从事农家乐经营活动,可同时一次性接待200人以上。培育1家以上行业专业协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
15、食品加工专业村。全村有豆腐等食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2家以上,有50%以上农户从事该项食品加工、销售,有一定的带头大户,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密切,该项食品产值占农村总产值的50%以上,培育1家以上行业专业协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
16、贡面加工专业村。全村有贡面加工、销售龙头企业2家以上,有60%以上农户从事贡面加工、销售,有一定的带头大户,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密切,贡面产值占农村总产值的50%以上,培育1家以上行业专业协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
17、服务产业专业村。全村有40%以上的劳动力从事建筑、运输、旅游、家政、农产品(如水果、蔬菜、畜禽等)贩销等服务业,有一定的带头大户和龙头企业,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密切,该项服务业产值占农村总产值的50%以上,培育1家以上行业专业协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
主题词:经济管理 特色经济△ 专业村△ 实施意见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7日印发
- 上一篇:常山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
- 下一篇:关于开展全县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