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07]14号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项目服务年”
活动实施方案
局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项目服务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以“弘扬新风气、创造新业绩、迎接十七大”为主题的“两年”活动,现结合本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项目服务年”活动的统一部署,通过“两年”活动的开展,着力解决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良好形象,为努力营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二、 活动内容
(一) 以观念转变为前提,深入扎实开展“两年”活动。
着力加强机关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准确地把握机关工作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履行好职责,把“领导就是服务”、“一切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的观念真正落实和体现到各项工作中,自觉地把权力的运用作为服务的手段,真正实现机关由指挥型向服务型转变。局机关和各科室更要主动、热情、周到地为企业服务、为市民服务、为建设单位服务。细致入微、尽心竭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办好事。全方位的提供亲情化、人性化服务。
(二)以效能建设为重点,创造优良的工作服务环境。
加快发展靠优良的大环境,创造良好环境的核心是行政机关工作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着力实现局机关和科室各项工作的“提速增效”。
(三)以制度建设为保证,把开展“两年”活动全化面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制定公共服务行为规范,作为机关干部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中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使机关干部明确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提倡什么,禁止什么,自觉地从廉洁勤政、文明服务等方面规范自己的行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