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委[2009]2号
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
安全生产检查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2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明电〔2009〕2号)和《衢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衢市安[2009]5号)精神,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建国六十周年,确保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稳定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在抓好经济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及早研究部署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好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落实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有效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组织检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立即着手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严密组织辖区内和所属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重点加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
2、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专项整治情况,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
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安全监管情况;烟花爆竹经营登记流向和仓库超量存放情况。
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学生接送安全: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行各自工作职责情况,学生接送源头管理情况,接送车辆和驾驶员检验和审核情况,打击非法载客和违法搭乘学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