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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0〕183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山县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我县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常山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范洁红
副组长:王玉娟(县府办)
章大勇(县发改局)
李玉珍(县卫生局)
王生智(县人劳社保局)
俞宝根(县财政局)
成 员:祝慧虹(县发改局)
陈彩玉(县卫生局)
何小平(县人劳社保局)
徐光明(县财政局)
何红良(县物价局)
管桂生(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黄道慧(县纠风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基本药物办),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李玉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一O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机构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