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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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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0160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重点骨干企业:


今年以来,我县节能工作形势十分严峻,面临着确保完成全年和“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巨大压力。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节能降耗工作,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节能意识,加大节能工作力度,落实节能措施,确保“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节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能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战略资源。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是缓解我县能源供给紧张局面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要求。2010年作为“十一五”收官之年,年初以来,从中央到省、市各级政府连续召开会议,对节能降耗工作进行了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把节能降耗作为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性、政治性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保质保量完成。


二、切实做好节能宣传报道工作。加强节能宣传报道是节能降耗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当前宣传工作的一项紧急任务。各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节能宣传报道工作作为当前一个特别重要的主题,迅速开展专题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把握主动权,表扬先进,曝光落后,普及节能知识,进一步营造节能氛围。要坚持正面引导,积极宣传各乡镇、部门和各企业思想重视、落实目标责任、实施有序用电、加强节约用电、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好做法和成效。要加强舆论监督,对认识不到位、行动不迅速、措施不扎实、预案不周全的单位坚决曝光,深入报道,直至问题得到解决整改为止。宣传部门要总牵头,由县各新闻媒体具体负责,县经贸、规划建设、交通、供电、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配合,积极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全力组织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努力在全县形成全社会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节能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做好节能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各乡镇、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力以赴,精心组织,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工作预案,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尤其是各高耗能企业,要高度重视本辖区、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统计工作,逐步建立完整科学的能源利用统计制度,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和基础培训,认真做好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和分析,执行严格的能源利用数据评估和使用制度。县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召开节能降耗联席会议,研究重大节能问题,分析重点能耗行业、重地能耗企业及全县节能能源利用情况,及时预测节能降耗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启动相应等级的调控预案,确保节能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四、深入开展全社会节能行动。在企业、学校、社区等广泛深入地开展“节能全民行动”,严格控制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机关、事业等单位的用电量,各场所的室内温度必须控制在26℃以上。除重大节庆或活动外,供电、规划建设等部门必须关停非必需的景观照明设备,对非主干道路灯实行减半照明。县能源监察大队要加强对全县公共场所和各企事业单位用电及温度控制等方面的监察,对查出问题的,应及时向有关层面进行通报,对屡犯不改的,要依法从严进行处理。县工商、税务、供电、质监、规划建设、机关事故管理局及相应的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为节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要积极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各机关单位要率先垂范,带头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减少消耗,引领全社会节约能源。


五、严格执行节能法规和责任制考核。要完善节能执法稽查制度,加大节能监察、审计力度。各重点耗能企业要按照全省一盘棋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电力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高耗能项目准入制度,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禁投资建设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项目,控制高耗能行业发展。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大力支持能耗低、污染少、附加值高的项目建设,争取项目早投产、早发挥效益。在实行节能降耗调控期间,严禁新上高能耗项目送电投产。要加强对目标责任制的评价考核,将能耗指标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考核业绩作为干部任期内的工作考核内容和作为企业评优评先、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实行奖罚,并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二O一O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节能降耗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9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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