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常山县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朗读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132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县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农村消防水源不足等问题已成为小火成大灾的突出原因。为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全县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我县火灾形势基本稳定。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夯实基层消防工作机构建设基础。各乡镇要以本乡镇的安监站、综治办等组织机构为依托,建立乡镇消防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消防工作人员。2011年,各行政村、社区至少要落实1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二、进一步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础。各乡镇要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和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由规划建设、水利、公安等部门共同推进农村、社区公共消防供水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水利、公安部门要各司其职,合理制定农村公共消防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见附件)并保障实施,确保施工质量。2011年,天马镇七个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达标,并全部建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


三、进一步夯实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建设基础。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每季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要问题,协调指导辖区消防工作的开展,定期对社区、农村进行检查指导。行政村、社区要开展有防火公约、有宣传橱窗、有志愿队伍、有公共消防器材点的“四有”建设,要建立区域联防或农村多户联防制度,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引导人员疏散逃生。


四、进一步夯实消防队伍建设基础。各乡镇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行政村、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加强治安联防队队员的消防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在治安巡逻的同时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并承担扑救初起火灾职能。各乡镇要强化志愿消防队的训练,同时确保配置消防手抬泵及相关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所有行政村要成立志愿消防组织,并根据需要配置相应灭火器材。


各乡镇要切实提高认识,尽早部署,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社区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的发生。


 


附件:常山县农村社区公共消防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常山县农村社区公共消防供水基础设施


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改善农村、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础,结合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和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要求


(一)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地区


在市政供水延伸段沿途乡镇村庄,可直接利用市政管网作为消防水源。具体设计要求如下:


1、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其间距不宜大于120m,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按150m计算。


2、在消火栓附近,应合理设置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消火栓扳手等灭火器材配置点,确保及时取用。


3、消火栓设置点应设置相应的永久性固定标识,并对消火栓进行围护保护,确保不被挪用、堵塞。


(二)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地区


1、市政供水管网延伸段地区,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要求实施。


2、无市政供水但居民相对密集的地区,消防水源利用乡镇自来水厂,其消防设施设置要求如下:


1)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其间距不宜大于120m,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按150m计算。


2)在室外消火栓间距超过120m的供水主管上,应在管网上增加设置DN65单出口的消火栓,其设置间距不宜大于50m


3)在管径小于100mm的供水支管上,应沿道路设置DN65单出口的消火栓,其保护半径按50m计算。


4)在消火栓附近,应合理设置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消火栓扳手等灭火器材配置点,确保及时取用。


5)消火栓设置点应设置相应的永久性固定标识,并对消火栓进行围护保护,确保不被挪用、堵塞。


3、无市政供水且不符合建设乡镇水厂的地区,按照自然村为单元,建设供水池、水塔等供水设施。具体要求如下:


1)供水主管管径不应小于100mm


2)供水压力应确保不小于0.1Mpa


3)高位消防水池或水塔的容量应满足一次灭火用水量要求,最小不应小于50m3


4)室外消火栓可安装在住户数量相对密集(以20户为单位)位置空旷处设置;


5)其余要求可视情参照乡镇水厂供水地区建设要求进行。


二、实施要求


(一)对新实施的供水工程项目,其建设要求按第一部分执行。


(二)已完成设计尚未施工的,按照上述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后实施。


(三)在已经完成施工的村庄,按照上述要求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在适当部位增设DN65单出口消火栓及消防器材配置点。


 


 


 


 


 


  


 


 


 


 


 


 


 


主题词:消防 农村社区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324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常山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angshanxian/20210623/33237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