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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山县工商局开展“进农村、促发展”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常山县工商局开展“进农村、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常山县工商局开展“进农村、促发展”
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县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的实施方案》(常委〔2012〕12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整合和发挥工商职能,积极助推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在全系统开展“进农村、促发展”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两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我县经济快速发展为目标,围绕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和繁荣农村经济,积极开展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优势,真心真意地办实事、办好事,以实际行动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开展“进农村、促发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汪虹生任组长,副局长程金木、陈桂强、陈用雅、汪慧建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陈小红、樊明通、陈先涛、余志纲等四位同志为工作联络员。
三、重点内容:
围绕“深入农村、助推发展、强化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县局班子成员进村访农家。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业强、民富、村美、人和”总体思路,深入到联系村,访农家、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具体工作要落实好“六个一”,即召开一次民情沟通会,开展一次问卷调查,完善一个发展计划,排查一批难题,落实一批实事项目,完成一份走访报告。
(二)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各单位要通过走村入户,利用资料、图片、影像等形式直接送法律、送科技,主动宣传各项支农、扶农和兴农政策,全面掌握辖区农村和农民发展的愿望和需求,努力探索服务和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三)开展农村经纪人培育活动。继续培育和发展一批农村经纪人,建立健全农村经纪人信用管理档案,通过“能人创业”,引导带领农户调整产业结构,减少生产盲目性,推动农副产品的产、供、销。
(四)开展合同帮农活动。充分运用合同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强涉农合同履行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调解合同纠纷、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积极推广涉农合同文本,从源头上规范涉农合同格式条款,指导、支持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五)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以“倾力爱农、护农、帮农,打击坑农、害农、损农”为主题,集中力量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检查,全面整顿种子、农药、化肥市场秩序,促进农业生产,维护农民利益。
(六)开展商标注册引导活动。按照“抓好一件商标注册、带动一批特色品牌”的思路,在加强商标宣传培训、促进农产品市场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积极申请注册农副产品商标。
(七)开展咨询维权活动。各工商所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年检、验照契机,开展现场办照、验照、接受咨询投诉等活动,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和能力,维护群众利益。
(八)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各工商所要扎实推进责任区监管,强化巡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非法行为,确保农村消费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进农村、促发展”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始终把支持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从自身实际出发,做好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整体合力。
(二)精心组织,有序开展。开展“进农村、促发展”活动,以基层工商所和业务科室为主体,以贴近需求、职能服务为方法。县局将加大指导力度,检查督促活动的开展,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和典型,促进活动的开展。活动贯穿全年,重点从2012年2月下旬开始,到6月底基本结束。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上报活动经验,于6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县局办公室。
(三)明确责任,力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活动计划,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和措施,确定责任人,明确具体工作项目、任务、责任和进度,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使活动取得实在的效果,县局将不定期地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加强宣传, 营造氛围。要切实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广播等形式,加强对活动的舆论宣传,深入挖掘来自基层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活动实际成效,努力营造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创先争优、真抓实干,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良好氛围。
主题词:进农村 促发展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工商局,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郑建华副县长。
常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