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常山县 > 正文

关于印发《常山县农村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朗读

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委〔20125

关于印发《常山县农村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衢州市农村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衢市安[2012]5)要求,现将《常山县农村消防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按照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县消防委联系沟通。

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常山县农村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全面建设“平安常山”的要求,根据适应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全面构筑农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村火灾防控能力,积极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我县确定球川镇为农村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乡镇,先行进行试点工作,其他乡镇要不等不靠同步推进,以构筑农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载体,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在依法、合理履行监管职责的基础上,整合基层公共消防安全监管力量,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基层公共消防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实现农村消防安全的精细化管理。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消防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方庆建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宋慧忠、县安监局副局长郭金清、县消防大队张锋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农办、县住建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牵头落实好相关试点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在县、乡、村都建立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公安、综治办、农办、民政、住建、农业、水利、教育、文化、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县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各乡镇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乡镇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季度开展一次研究部署协调会,解决农村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防火季节、重大节假日,以及农村庙会、各种集会期间制定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并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乡镇要成立消防工作服务站,实行实体化运作,落实专门办公场所,确保不少于5名工作人员,同时要保障运行经费,以便消防工作有人管、有人做。强化对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情况的落实,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火灾隐患检查,并及时组织督改。每个行政村应明确由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担任的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专抓消防工作。负责该村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村自愿消防队的日常训练、演练。二是强化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每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委会都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并把消防安全责任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之中,实行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取消乡镇政府评先选优资格,主要责任者和有关领导一年内不准调动,不予提拔。同时,建立了县政府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农户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做到层层控制,人人负责,保证各项消防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供水基础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按照《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中推荐农村消防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在市政供水延伸段沿途乡镇村庄,要利用市政管网作为消防水源;在无市政供水但居民相对密集的地区,要利用乡镇自来水厂作为消防水源;无市政供水且不符合建设乡镇水厂的地区,按照自然村为单元,建设供水池、水塔等供水设施。在水源附近的消火栓旁,要设置消防水带5盘、水枪3支、灭火器10只、消火栓扳手1把,确保及时取用。住建、水利、消防三家部门要共同研究因地制宜的制定每个项目工程消防供水工作方案。在农村采用分散式供水方案的项目,每个方案中的水池容量要大于50m2、主供水管管径要大于100mm,消火栓位置应设置相应的永久性固定标识,并对消火栓进行围护保护,确保不被挪用、堵塞。

(三)进一步强化农村消防安全群防群治体系建设。建制镇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行政村建立自愿消防队,承担农村火灾初期的扑救。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组团式”工作体系,依托消防工作服务站对乡镇、农村小场所实行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每周检查单位不少于20家,指导一般单位完成“四个能力”建设每月不少于10家,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监督检查或业务指导每月不少于1次,初步实现农村“十小场所”的“网格化管理和组团式服务”监管体系。要指导行政村制订村民防火公约,建立“十户联防”村民防火互助体系,对弱势群体家庭经常性地组织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派出所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力量,建立乡镇一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的机制。

(四)进一步推动农村消防安全示范村建设。要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阵地的建设,行政村、自然村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宣传牌、宣传栏和警示标语等不少于10处。利用集市、庙会、节庆、民俗活动等时机和广播、电影、宣传队等形式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易发生山火、林火的地方,要有醒目的警示性消防宣传标语口号。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当地创建文明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下乡”和普法教育等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等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培训和科普工作内容。同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文明村镇”、“五好家庭”评比内容。

(五)进一步健全农村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机制。建立乡镇领导、村两委、村民三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将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纳入乡镇领导日常和晋职培训中去,提高乡镇领导消防管理水平和意识。消防部门或派出所要建立农村消防工作服务站管理人员和村两委消防安全定期培训制度,每季度对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组织学习农村防火监督业务知识,传授新的工作规范和业务技能,使他们熟练掌握新时期农村防火监督检查基本技能,提高工作水平。村两委要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授课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活动。确保村民接受教育率达到100%,并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自救逃生常识、懂得扑救一般火灾的办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五、工作步骤

我县农村消防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工作从20125月开始,到2012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成立组织,明确计划(201251日至2012515日)。各乡镇要立即成立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各项建设内容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立后,要牵头组织召开会议,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人员,周密部署。

(二)完善机制,试点先行(2012515日至2012830日)。试点乡镇要按照建设工作任务,摸清本辖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组织相关人员对建设工作中五大重点内容进行研究分析,出台和建立适合本乡镇实际的工作措施,完善各项机制。并确保在83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

(三)分析论证,总结经验(201291日至20121130日)。在前期试点乡镇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各乡镇在农村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要由领导小组牵头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分析论证会,进行研究分析,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各乡镇在1130日前要完成建设工作圆满完成。

(四)全面实施,迎接考核(2012121日至20121230日)。12月,省安委办将对我县农村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各乡镇要认真做好迎考工作,组织开展自查验收。市安委办将在常山县召开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并适时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宣传、发布试点内容和取得的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历来是我县火灾的高发地区。近五年来,不论是火灾起数或者火灾致死人数,其中农村火灾都占70%以上。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力量薄弱、消防基层设施不足等问题已成为我县亟待解决的重点安全问题。农村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的基础工作,是消防工作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建设工作。

(二)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乡镇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工作措施,科学安排工作进度,扎实推进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重点和具体措施,严格按照“标准不低、门槛不降”的要求,逐项、逐条抓好建设工作。要加强与县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联动,不断创新农村消防工作新模式,实现农村消防工作效益的最大化。

(三)敢于创新,打造亮点。乡镇要以此次试点工作为契机,创新举措,突破瓶颈,展示亮点,确保试点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既定时限和既定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要注重检验建设工作的操作性和推广性,及时挖掘、总结、提炼经验,不断丰富建设工作内容,既要围绕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又要敢于突破,找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难点,大胆创新,创造丰富的实践经验,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的长效机制。

 

    附件:常山县农村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休系建设试点工作计划表

 

附件下载:常山县农村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休系建设试点工作计划表.doc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常山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angshanxian/20210623/332079.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