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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2〕139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在全县开展侨情和海外人才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国侨发〔2011〕9号)要求,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侨情信息,建立完善侨情数据库,明确侨务工作的对象和重点,提高侨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保护海外华侨华人和我县广大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拓宽对外交流合作渠道,促进招商引资、引智工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侨情和海外人才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归侨、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出国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是中华民族重要的资源宝库,他们在政治、经济、科技、人才等方面具有十分独特的优势。党和国家历来对侨力资源非常重视。开展全县侨情和海外人才调查工作,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我县侨情,健全完善侨情资料,深入分析海内外侨情新变化,夯实侨务工作基础,进一步做好了解侨情、维护侨益、发挥侨力的工作,实现侨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调查对象
归侨、侨眷、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眷属、海外留学生及家属。
三、调查方法
(一)各乡镇、部门可利用县公安局、人力社保局、统计局、教育局等部门的有关资料进行调查,并要深入到行政村、社区、各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
(二)各乡镇要普查到每个村(社区)、每户,各部门要普查到本单位的每个人(企业的调查摸底由所辖乡镇或园区管委会进行),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调查结束后,各乡镇、部门要对调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侨情数据库,并对侨情资料实施动态管理,以反映侨情的最新情况。
四、调查要求
(一)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将这次侨情普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主管领导要亲自过问,督促检查,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抓好落实。
(二)侨情普查涉及各方,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完成普查任务。
(三)具体调查人员要深入到户,详细询问,细致核对,表格填写要准确、规范,做到表、人相符,不错不漏,确保本辖区本部门调查工作圆满完成,同时要做好侨情资料的保密工作。
(四)各单位于2012年7月31日前将所有调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报县侨办。联系人:姚丽莉,电话:5026131(666808)。
附件:1、常山县海外人才登记表
2、归侨、侨眷、留学生家属登记表
二O一二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侨务 调查工作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