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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2〕135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2年常山县城乡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切实组织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1]19号)文件精神和上级对我县的工作要求,现下达2012年常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16-59周岁参保人数)。
各乡(镇)、新都办事处要根据下达的目标任务,按照《常山县201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考核责任书》要求,抓好落实,确保我县201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完成。
附件:2012年常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表
二O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