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重大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13年省服务业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发改经贸[2012]1362号要求,现将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创新性、带动性、可行性”的原则,申报项目要符合《浙江省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经贸〔2012〕462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投资规模要求。
二、申报材料
1.省服务业重大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项目批复(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3.已经取得的项目规划、土地、环评等有关文件材料。
三、申报程序
项目单位分别向县发改局和县服务业办提出申报要求,经县发改局和县服务业办初选后直接向省发改委申报,同时抄送市发改委。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