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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2〕193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山县辉埠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能定位内设机构和人员规模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辉埠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能定位、内设机构和人员规模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山县辉埠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职能定位、内设机构和人员规模规定
根据《关于常山县辉埠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常国改[2010]3号),设立常山县辉埠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辉埠新区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土地开发的国有独资企业。
一、职能定位
(一)负责实施辉埠新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土地开发及新农村开发建设;
(二)组织编制辉埠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辉埠新区的规划管理、土地开发工作,配合做好征地调查、房屋拆迁工作;
(四)建立健全封闭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经营管理好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
(六)健全物业类经营管理机构,规范操作,提高服务水平;
(七)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建立健全制约体系和监督体系;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常山县辉埠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设置六个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