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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2〕190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山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能定位
内设机构和人员规模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能定位、内设机构和人员规模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山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能定位、
内设机构和人员规模规定
根据《关于常山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常国改[2010]4号),设立常山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政府实施项目、城市道路、公园、绿化工作等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项目的开发建设的国有独资企业。
一、职能定位
(一)经营管理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
(二)做好城市改造拆迁工作;
(三)承担政府实施项目、城市道路、公园、绿化工作等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项目的开发建设;
(四)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的有效途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建立健全封闭运行机制,全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六)建立健全物业类经营管理机构,规范运作,提高服务水平;
(七)按照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国有资金经营预算和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核算、结算;
(八)承担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建设;
(九)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常山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设置七个职能部门,与城东新区管委会合署办公。
(一)综合部。负责综合、人事、劳动工资、文秘、宣传及后勤管理;负责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考勤考核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回复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和归档、整理、调用等工作;负责单位内保及保安和后勤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的管理及车辆的安全、维护和保养工作。
(二)计划财务部。负责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负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费用收支及成本核算等会计业务工作;负责工程付款审核,应收应付款项的管理;协助领导做好融资、资金往来和财务分析工作;负责工资、奖金、各种补贴的发放及代扣代缴工作;负责会计报表和财务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负责财务会计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