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入贯彻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常委办〔2013〕9号文件关于开展“双十”专项行动的通知,提振常山自信,提升创业激情,全力苦干实干,聚力攻坚克难,加快再造青石、推进绿色崛起,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浓厚工作氛围,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经镇党委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上下开展重点项目攻坚及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重点项目攻坚及整治专项行动,即“重点项目攻坚行动”和“城乡环境整治行动”,是“项目建设攻坚年”、“产业转型突破年”、“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项目带动力、产业支撑力、环境竞争力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形成镇领导深入项目一线、靠前指挥、领衔作战的项目推进新机制,有利于项目建设科学决策、合理安排和有效实施。
二、目标任务
(一)专项工作由镇领导班子相关领导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专项工作原则上于2013年底前完成,确需2013年以后才能完成的专项工作,原则上要求在2014年底前完成。专项工作要压缩时限,明确期限,提前完成。
(三)各专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由责任领导组织牵头领导共同研究制定,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做到目标明确、内容细化、节点清楚、措施扎实。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