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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2〕204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
投资工程施工进度联合保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招投标市场和工程建设领域管理,有效遏制挂靠投标、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加快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预防工程腐败,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建立政府投资工程施工进度联合保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业主单位电子考勤制度。凡中标价在2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购买摄像或指纹等电子考勤设备,对中标单位项目班子成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实行电子考勤,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到位率进驻工地,参与项目建设管理,避免当前监理手工签字考勤不认真、弄虚作假多等现象。
二、建立部门联动实地考查制度。组建政府投资工程施工联合检查组,联合检查组成员从县监管办、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国土资源、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抽取若干名工作人员组成。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突击检查,或由业主单位邀请部门联合检查组协助开展检查,以查项目班子到位率为抓手,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促进工程建设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