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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3〕40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山胡柚产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胡柚产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山胡柚产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 2013~2015年)
为进一步抓好常山胡柚产业提升发展,增强胡柚产业竞争力,结合我县农业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再造常山、绿色崛起”的奋斗目标,以全面提高胡柚管理水平,规范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品牌、开发深加工产品等为抓手,提升胡柚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深加工水平,形成以高品质、深加工、强品牌为特征的胡柚产业,实现产业升级、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从2013年-2015年,按照“三类园地”( 优质精品园、提升改造园、淘汰园)的划分标准,全面开展“三低园(产量低、品质低、管理水平低)”的提质改造,努力实施“ 3个一批”( 建设提升一批、改造淘汰一批、转型规范一批)。通过三年的努力,改造提升 “三低” 胡柚园5万亩,建立胡柚优质精品园3万亩,社会化统一管理面积5万亩,柚园流转1万亩;品牌使用率80%以上;小柚果综合利用2万吨,深加工系列产品8个以上,产量3万吨以上。
具体目标:
建设提升一批:一是建设精品园总面积3万亩。其中建立省级主导产业示范区1个, 县乡级精品园30个,国家注册备案的出口胡柚基地20个以上。精品园应用高品质栽培技术,基础设施完善,基地管理水平高,优质果率90%以上,果实可溶性固形物(糖度)达12度以上。二是提升“三低园” 5万亩。制定针对性的改造提升措施,应用先进栽培技术,实施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机制。加强土壤改良,全面提高面上胡柚管理水平与品质质量,提升改造后胡柚优质果率80%以上,果实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糖度)达到11度以上。
改造淘汰一批:对部分品质差的桔园进行更新换代,补种或高位嫁接优良胡柚品种。对海拔较高(300米以上)、地势低洼常年易冻以及品质差(胡柚糖度在9度以下,且味酸、枯水严重或口感差的园地)、荒废的桔园进行淘汰,开展废弃园地整理。
转型规范一批:推动胡柚销售、加工企业(合作社)向深加工企业转变。加强胡柚深加工产品的研发力度,积极提升与开发胡柚茶、胡柚果脯、胡柚黄酮素、胡柚精油和胡柚蘘胞等产品,做好胡柚残次小青果地综合利用,力争胡柚深加工鲜果量30%以上。规范管理使用常山胡柚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统一打响“一标志双商标”的胡柚区域品牌,力争规范使用常山胡柚证明商标的企业、合作社达到100家,重点培育10家使用中国驰名标品牌销售的企业或合作社。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胡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为产业提升提供人才、资源与技术保障。
1.加强胡柚研究、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建立常山胡柚产业研发平台,提升产业技术研发水平。积极与浙江省农科院、浙江省柑橘研究所、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建立科研、技术攻关、产品研发等协作关系,建立院士工作站或大学试验工作站,共同开展胡柚产业政策研究,胡柚高新栽培技术研究,药用价值、深加工产品开发和技术培训、人才培养等。
2.加强胡柚选育和品种提纯工作。持之以恒开展胡柚品种选育和品种提纯,充分利用大专院校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进行联合研究,为常山胡柚的可持续发展和品种更新提供资源保障。
3.加强胡柚新品种种苗基地建设。以“生产安全、品种纯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为标准,在原有品种选育基地的基础上,建立胡柚新品种种苗生产基地,完善种质资源和采穗圃生产设施,确保基地储备年生产能力5-10万株苗木或种质资源。
(二)强化生产环节管理,全面提高胡柚质量与管理水平。
1.优化胡柚栽培区域。根据胡柚栽培区域与园地实际状况,各乡镇将所属辖区内胡柚园地进行分类调查、统计,按照优质精品园(胡柚果实可溶性固形物达12度以上)(含出口基地)、提升改造园(改造后达到11度以上)、淘汰园(糖度在9度以下,且味酸、枯水严重或口感差)等3类进行分类,分类到村、到地块。通过合理分类。制定相应的规划,明确辖区内各类园地发展目标和技术要求,进行分类指导和实施。
2.推进优质精品园建设。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契机,围绕高品质、高标准、高技术的“三高”要求,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重点抓好胡柚主导产业示范区、乡镇精品(出口)基地建设。精品基地重点要推广采用银色反光膜、出口绿色栽培和完熟设施栽培等高品质栽培技术措施,加强道路、高效节水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实行四个统一(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组织服务、统一品牌销售),实现设施配套化、桔园标准化、管理组织化,提升胡柚品质。每个乡镇每年新增建设县乡级精品园1-2个,其中2013年建立县级精品园10个以上。
3.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实施社会化统一管理方式,完善以病虫害统防统治、统一修剪、统一施肥为内容的社会化统一管理模式。在自愿的前提下,引导柚农将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关键生产管理环节委托给胡柚科技服务队、植保专业合作社等社会专业化服务组织进行统一管理。服务组织与柚农签订服务协议,并按照树体状况和服务内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县胡柚植保专业合作社、科技服务队等胡柚社会化管理专业服务组织发展到50家以上,其中2013年社会化统一管理实施面积达到3万亩,2014、2015年确保每年新增实施面积1万亩。
4.统一实施技术改造提升标准。制定统一的技术改造提升标准,全面推广三疏二改、增施有机肥、控水栽培、延后完熟栽培等技术改造措施,平地柚园达到亩栽密度40株,山地桔园50株,树高控制在
(三)完善现代农业管理机制,推进规模化生产
1.开展园地经营权流转。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引导柚农将胡柚(柑桔)的经营权流转给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或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经营管理,流转年限至少在5年以上,柚农按照每年或一次性收取流转承包费的方法,签订流转协议。重点支持桔园流转规模在50亩以上的大户或专业合作社。加快推进三低园的流转,实行优化改造,促进规模化经营。3年完成流转面积1万亩以上。
2.建立企(社)农产销合作机制。引导龙头企业、生产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专业化生产组织,通过整村推进、园地流转、委托管理等方式与农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提高企业生产规模和生产管理经营水平。每个县级农业龙头企业与规范化合作社需建立产销合作基地200亩以上。
(四)规范流通销售环节管理,增强胡柚品牌竞争力
1.加强“常山胡柚”品牌使用管理。加强“常山胡柚”中国驰名商标、“常山胡柚”证明商标和“常山胡柚”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规范管理和使用,采取 “一标志双商标”的使用办法,做到包装、质量、品牌、指导价“四个统一”,统一打响“常山胡柚”区域性品牌。加强胡柚品牌包装、质量、销售价格的检测监督,“常山胡柚”驰名商标的使用实行申报和年检制度,保证胡柚品质与品牌的统一。逐步禁止“大红柚、巴西橙”等仿冒包装在市场上的使用,实行销售准入制。对侵犯商标使用权以及“以次充好”的市场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障胡柚品牌声誉。重点培育10家使用中国驰名标品牌销售的企业或合作社,以高品质、品牌来大幅度提高胡柚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