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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2012〕66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县长、副县长及政府党组成员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就县长、副县长及政府党组成员的分工作如下调整:
县长毛建国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规划、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财政局、审计局、编委办、咨询委。
常务副县长夏建军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监察、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法制、人民武装、议案和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府办、发改局、经信局(中小企业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监察局、司法局、人力社保局、环保局、安监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计局、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应急办、辉埠新区、乡镇功能区。
联系人武部、法院、检察院、老干部局、供电局、邮政通讯机构、驻常部队。
副县长柴云妹 负责招商引资、对内经济协作、对外联络(同乡联谊)、科技、知识产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科技局、招商局(协作办)、国资办。
联系科协、关工委。
副县长郑建华 负责国土资源、民营经济、市场监管、税务、金融保险、证券等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审计局。分管国土局、地税局、粮食局、物价局、供销联社、金融办。
联系工商局、质量技监局、国税局、工商联、烟草专卖局、人行、银监办、金融保险证券机构、盐务局、石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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