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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3〕69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常山县企业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企业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山县企业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双十”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企业环境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工业立县、绿色发展”战略,进一步提振常山自信,提升创业激情,为企业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营造“务实开明的政策环境、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宽松活跃的用工环境、和谐平安的周边环境、清洁美化的生产经营环境”,使企业形象进一步转变,发展信心进一步提升,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实现环境优良、信心提振、企业做强。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至2月)
一是各乡镇(街道)、涉企职能部门和开发区要充分认识企业环境整治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密切配合,整体作战,及早启动、迅速开展企业环境整治工作。二是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动员广大群众和企业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环境整治工作。
(二)组织落实阶段(3月至10月)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单位积极开展企业环境整治工作。一是要认真调查摸底,摸清影响企业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环境的突出问题,排查出企业和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同时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难点、治安乱点进行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责任,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
各乡镇(街道)、部门和开发区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县经信局将会同各责任单位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走访企业等方法,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表彰奖励阶段(12月)
为巩固企业环境整治成果,把企业环境整治活动不断推向深入、走向制度化。对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部门以及表现突出的个人,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内容
(一)完善政策体系,营造务实开明的政策环境
一是完善已有政策。进一步梳理我县已出台的扶工政策,检查和督促涉企优惠政策的落实,必要时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制定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意见。三是制定出台钙产业转型升级扶持政策意见。四是建立向上争取资金项目的申报公告、公示制度。五是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社团收费和管理、登记、证照等收费,取消不必要的评比、表彰,严禁向企业搞摊派,拉赞助。(牵头人:沈文兵,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各涉企部门)
(二)审批提速提效,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