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教人〔2013〕81号
关于公开选拔校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校长队伍建设,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中公开选拔5位校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农村中心小学校长1名、副校长3名(其中非党人士1名),农村初中副校长1名。
二、选拔条件
1.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教育理论水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2)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勤奋,工作实绩比较显著,勇于改革进取;
(3)群众基础好,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善于发挥部下作用;
(4)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5)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6)近五年工作考核合格以上。
2.选拔对象的资格条件:
(1) 农村中心小学校长:
①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②现任中心小学副校长满3年及以上或城区小学现任中层正职满3年及以上;
③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男45周岁(1968年6月30日后出生)、女40周岁(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及以下。
(2)农村中心小学副校长:
①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男45周岁(1968年6月30日后出生)、女40周岁(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及以下,身体健康;
③现任或曾经担任过小学中层职务三年及以上的人员。
(3)农村初中副校长:
①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男45周岁(1968年6月30日后出生)以下,女40周岁(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及以下,身体健康;
③现任或曾经担任过中学中层职务三年及以上的人员。
三、选拔程序
1.宣传发动(7月8-10日)
制定实施方案,发布公开选拔信息,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2.自荐报名(
符合任职条件的对象进行自荐,报名表于7月12日下午5时30分前交局组织人事科,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报名时应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职称资格证等有关证书复印件。
3.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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