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常委办[2012]27号),以及县委、县政府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全镇信访与维稳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维稳责任体系,现就镇党委、政府信访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共同职责
1.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牢固树立“抓稳定就是增和谐、促发展、保民生、打基础”的理念,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
2.定期或不定期听取管辖范围内信访维稳工作汇报,研究分析信访维稳形势,对管辖范围内的不稳定因素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认真开展重大项目信访维稳工作风险评估工作。
3.对管辖范围内的信访维稳突出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遇有重大群体性事件,要亲临现场指挥,亲自开展接 访,协调处理。
4.亲自阅批群众来信,带头接待群众来访,积极参加下访约访,协调解决疑难信访问题。
5.对重大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逐级明确责任领导与责任部门,协调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解决问题。
二、分工职责
(一)镇党委书记余风
对全镇构建并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全面完成上级党委下达的信访维稳工作目标负总责。镇党委会定期不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全镇信访维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侧重负责的工业、社会稳定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中发〔2007〕5号、浙委〔2007〕89号和浙委办〔2011〕124号文件精神,每月亲自接访一次以上,对涉及全局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与群体性事件及时作出指示与批示,并督促落到实处。以上对应责任人履行具体工作职责。
(二)镇长陈贤民
对镇政府及职能范围内构建并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全面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信访与维稳工作目标任务负总责,对直接分管的镇财政所、侧重负责的农业农村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中发〔2007〕5号、浙委〔2007〕89号和浙委办〔2011〕124号文件精神,每月亲自接访一次以上,对涉及全局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与群体性事件及时作出指示与批示,并督促落到实处。以上对应责任人履行具体工作职责。
(三)镇人大主席方金海
对主持的镇人大工作,分管的三农提升工程(美丽乡村创建)、农村垃圾集中处理、交通管理工作及联系的芳村片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工作负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分管工作和联系村中出现的信访维稳问题,以上对应责任人履行具体工作职责。
(四)镇党委副书记姜立新
负责全镇信访维稳组织协调工作。对分管的镇便民服务中心、镇村干部考核、村级财务管理、综治工作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及联系的洁湖片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工作负领导责任。研究、协调解决影响全镇的突出问题与隐患,协调指挥有关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各项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安芳村”建设,提高全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研究解决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创新工作方法,预防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及缠访闹访。以上对应责任人履行具体工作职责。
(五)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王国芳
对分管的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综治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工作负领导责任。对镇辖区户籍人员在信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非访、闹访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打击处置,依法保障镇政府大院等重点场所的信访与办公秩序。当非正常上访演变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处置。
(六)镇党委纪委书记胡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