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政办发〔2013〕185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胡柚适时采摘和采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各单位:
胡柚是我县农业支柱产业,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近年来,我县大力实施胡柚品质提升工程,推广应用“三疏二改”、完熟栽培、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先进适用技术,提高了胡柚品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受短期利益驱使,少数柚农和经营户不顾胡柚品质,提早采摘青果、提早上市的现象仍然存在。为有效遏制这种行为,经县政府研究,现就做好2013年胡柚适时采摘和采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胡柚适时采摘和采后管理的重要意义
胡柚有特定的生长发育周期,10-11月是胡柚养分积累和转化的重要时期,如果人为缩短挂果期,会减少果实水分和养分的积累,酸度高,影响质量和产量,降低果品的贮藏、加工等性能。目前国内水果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提高品质是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如提前采摘,降低了常山胡柚的品质,作为鲜果上市将对胡柚品质声誉造成极大影响,不利于常山胡柚销售。胡柚采后管理是胡柚周年管理的最重要一环,近几年来由于对采后管理的忽视,造成部分胡柚减产、果实品质下降、黑点病等病虫害危害加重。因此,做好胡柚适时采摘和采后管理工作,是进一步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需要,也是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二、科学合理掌握适宜的采摘时间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常山胡柚》国家标准,结合今年胡柚生产实际和气候状况,经专家论证,确定2013年我县胡柚适宜采摘的时间为11月7日立冬以后至11月28日霜冻来临之前。各柚农应按照“分类销售、分批采摘、分果分级”的原则,综合考虑劳动力、果实销售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采摘时间。在春节前销售的可适当晚采,宜安排在11月15-28日采摘;春节后销售的宜在11月8-15日采摘。采后24小时内应及时进行防腐保鲜处理,并按照大、中、小果实规格或机械选果标准做好分级处理,再入库储存。
三、及时做好采后各项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