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监〔2013〕6号
关于开展政府投资工程勘察与设计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
项目前期工作地位重要、作用重大,事关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为促进各乡镇(街道)、部门重视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政府投资项目地质勘察与工程设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0年来招标预算价5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
二、检查内容
500万元以上项目地质勘察与工程设计。
三、检查方式
1.建设单位自查。各乡镇(街道)、部门对本单位(系统)2010年以来500万以上项目进行梳理和自查,并将梳理和自查结果于2013年4月28日前通过公文交换系统上报至县纪委监察局琚杉杉(联系电话:5016173)。
2.部门联合检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5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抽查,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较多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四、检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