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3〕219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常山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得到社会救助,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常山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政办发[2013]99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常山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夏建军(县政府)
副组长: 刘利忠(县府办)
戴根林(县财政局)
刘 升(县公安局)
成 员:朱圣杰(县财政局)
兰时发(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