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教人〔2014〕8号
常山县教育局关于申办“智汇常山工程”人才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委人才办《关于申报2013年度“智汇常山工程”人才专项资金补助的函》通知,现开始申报2013年度“智汇常山工程”人才专项资金。请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详见常委〔2012〕38号、常人才〔2013〕1号和常人才〔2013〕3号)进行申报,其中优秀人才津贴按照当年度补贴一半发放,另一半补贴存入财政专户,5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请各校(单位)及时宣传到位,认真做好人才专项资金的申办工作。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系统有关的人才专项资金项目情况
1.引进人才的优秀人才津贴、购房补助、租房补贴等专项资金(优秀人才津贴、租房补贴享受期五年,2007年11月以来引进,享受期未满5年的,不足年限计入享受期)。(详见PDF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