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教职成〔2014〕21号
常山县教育局关于同意补办“常山县职工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常山县职工学校:
关于申请补办“常山县职工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已经收悉。经审查,你单位申请补办“常山县职工学校”办学许可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补办“常山县职工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地址位于常山县县城紫港2号楼。常山县职工学校为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代表、校长为何萍。
二、职工学校可以面向社会招生,招生对象为成人,办学类型为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举办者收到本批文和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常山县物价局办理收费报备手续。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报常山县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学生和家长公开。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向常山县教育局报备后方可发布。
三、职工学校需依法建立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