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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招贤镇2012年地方病防治工作计划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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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政〔201212

 

  

常山县招贤镇2012年地方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地方病的流行,维护全镇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招贤镇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全国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23《浙江省综合治理血吸虫病“十二五”规划》和《浙江省查、灭残存钉螺技术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标

   (一)保持血防“三无”成果,即无阳性钉螺、无内源性急血病人、无新感染病人发生。

   (二)县、乡两级医疗单位疟疾“三热”病人监测覆盖率达100%,“三热”病人监测率达2‰以上。

   (三)开展土源性线虫病、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布鲁氏菌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

   (四)6岁以上的居民血防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血防重点乡(镇)人群血防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血吸虫病防治

   1、查螺:

   (1)时间

   春季查螺时间:3月上旬至4月上旬。

   秋季查螺时间:9月上旬至10月上旬。

   (2)范围

   全镇必查村数为16个,其中:3年内查出钉螺的行政村3个,3-9年未查出钉螺的行政村4个,10年以上未查出钉螺的行政村9个(详见附表1)。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查螺村数。

   (3)螺情复查

   在各村自查结束后,要组织镇专业队逐村复查清理,县疾控中心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督导。县地病办将组织专业人员随机开展螺情抽查复核,要求以村为单位钉螺查漏率控制在10%以下。

    (4)输入性钉螺监测

   以行政村为单位在饲养或种植来自有螺区的水生动、植物的场所进行输入性钉螺监测。

   (5)动员群众查螺报螺

   要发动群众查螺报螺,发现钉螺,经县疾控中心证实确为钉螺且为当年乡镇组织查螺时未查出的螺点,给予奖励。

   2、灭螺

   (1)时间

   春季:4月上旬开始,秋季10月上旬开始。

   (2)范围

    当年查出的螺点要全环境灭螺,当年未查到钉螺而前3年内有螺的环境开展巩固性灭螺。

   灭螺采取边查边灭当季消灭的对策,查到感染性钉螺的环境要立即灭螺。一是当年螺点:适宜土埋的螺点一定要采取土埋结合药物的综合灭螺措施,土埋后春季进行3次的药物喷杀灭螺处理,秋季复灭3次。针对有土地平整、水改工程、道路建设和环改等项目的有螺村要求先开展药物灭螺处理,严防钉螺扩散。二是巩固性灭螺:20092011年螺点,春季开展3次药杀复灭,秋季开展2次药杀复灭。三是承包灭螺的螺点:查灭螺严格按《常山县灭螺承包责任制工作方案》和具体螺点承包合同书执行。

   3、病情监测

   (1)本地传染源监测

   当年查出钉螺的自然村7岁以上人群及耕牛开展监测查病(家畜监测由农业部门组织实施)。

由镇卫生院采血后及时送县疾控中心检测,要求630日前完成监测任务数的40%1031日前完成剩余的60%逾期不再受理。(任务数详见附表2

   (2)流动传染源监测

   要对来自疫区人员(即指:从疫区返回的居民;来自疫区的流动人口;从疫区迁嫁入的居民)和家畜开展门诊监测,一旦发现疑似血吸虫病病人,要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并协助做好确诊、流行病学调查及治疗等处理工作。对来自疫区的民工集中的大型建设场所、大型厂矿的人群要重点开展主动监测工作。(详见附表3

   4、晚血病人内科治疗救助项目管理

   继续开展晚血病人内科治疗救助项目,提高晚血病人内科治疗救助覆盖率和项目经费使用率。根据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做好现有和新增晚血病人内科治疗救助和随访管理工作。下半年开展拟新增晚血病人内科治疗救助对象的筛查和申报工作。

   5、血吸虫病网络直报工作

   要积极落实血吸虫病网络直报工作,全年开展病人网络直报,2012530日前20121130日前,完成查灭螺、查治病和疫情数据半年报、全年报。

   6、血防查灭螺技术现场讲习班

   配合浙江省血防中心举办血防查灭螺技术现场讲习班。

   7、改厕工作

   血吸虫病历史流行地区农村改厕属于预防血吸虫病传播的环境干预措施,其目的在于使粪便无害化。实施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减少或避免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下水、下田是阻断血吸虫病传播的重要环节,各乡镇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将加强有螺地区改厕工作。

   (二)疟疾监测

   1、时间:2012510月。

   2、对象:流动人口及“三热”病人(疟疾、疑似疟疾及不明原因发热的病人)。

   3、监测任务:按全镇总人口2‰的比例进行监测,全镇监测330人。任务数分配:3-5年有螺村 250人,5-9年未查出螺村50人,外来流动人口30人,发现可疑病例立即报告县疾控中心。

   在疟疾流行季节要把门诊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列入常规检测,做好登记并逐月将血检结果上报县疾控中心疾控二科,56月要求完成任务数的30%。当年镜检后阳性血片及时送县疾控中心复检,并由县疾控中心保存,阴性血片由检测单位保存备查,保存期限3年。县疾控中心负责血检技术培训、血片复核、质量检查、掌握各月血检完成率和覆盖率。

   (三)土源性线虫病防治

   完成全镇土源性线虫病监测点监测工作。

   (四)布鲁氏菌病监测

   继续开展牛、羊等饲养人员及畜牧兽医的布病监测工作。

   (五)地方性氟中毒、碘缺乏病、丝虫病监测

   按省、市有关业务要求完成监测工作。

   (六)健康教育

   各村要大力开展地方病防治的健康教育,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影像等传媒工具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重要性和防治知识的宣传。对中小学生开展“三个一”(上一堂血防知识课、看一次血防录像、写一篇血防作文)的教育活动。6岁以上的居民血防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重点血防村人群血防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定专业队伍

   各行政村要进一步加大地方病防治工作力度,特别是血防工作,一是将以血吸虫病为重点的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本行政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二是建立和完善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防范措施,保障防治经费;三是及时制定年度防治工作计划,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四是及时调整充实镇、村两级血防工作专业队伍,造就一支素质较好、人员相对稳定的不脱产血防队伍,乡镇专业队1015人,村专业队510人,乡镇专业队负责全乡范围内螺情复查、清理,村专业队承担本村的查灭螺工作。

县疾控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督查等任务。

镇卫生院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具体实施工作,并保证地防医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血防工作。

   (二)加强部门配合,巩固血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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